10月18日下午,学校纪委办、监察室全体人员在行政楼809办公室召开会议,专题学习了省纪委《贯彻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(试行)〉实施办法》(下文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。会议由学校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室主任李光和同志主持。学校纪委书记徐扬同志出席了会议。

会议上,在全体人员前期认真自学的基础上,重点对照《实施办法》提出的新要求,结合高校工作特点,逐章逐条进行学习讨论。李光和主任在组织学习时指出,大家要把学习运用《实施办法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,通过自学、集体学、网络学等多种方式深研细学,融会贯通、熟练掌握,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纪律自觉;要把《实施办法》作为标尺,对自身执纪工作进行梳理,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,建立健全有关制度;要把《实施办法》的要求落实到信访举报、线索处置、初步核实、立案审查、案件审理各个环节,让监督执纪工作在规则的约束下进行。
徐扬书记在讲话中强调,制定出台《实施办法》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、防止“灯下黑”的具体举措。学校纪检干部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对执纪审查工作的要求,提高政治站位,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执纪审查要求,要把讲政治贯穿于执纪审查每一个环节,要始终坚持宽严相济,强化执纪审查的政治性;要把执纪审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始终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实践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,抓早抓小、动辄则咎,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;要提升执纪审查的质量,规范和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各环节制度程序,办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。

会后,大家纷纷表示,一定要把学习贯彻《实施办法》作为当前及今后的学习重点、工作规范和行动指南,严守岗位职责、工作纪律,织密执纪审查安全“底线”,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的“钢铁卫士”。